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鉴于当前医药行业发展趋势,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学者、医生等专业人士的智库作用,为公司产品立项、市场判断、新技术引进、新领域探索、发展战略制定等方面提供科学、客观、权威的决策参考,提升公司决策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特成立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第二条 定位与原则
专委会是公司设立的战略咨询机构,专委会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科学客观原则:基于岗位专业知识、行业客观现状、行业发展规律提供独立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保密审慎原则:对接触到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发展方向及未公开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对外审慎交流。合作互利原则:建立公司与专家之间开放、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对所有的交流成果双方将协商进行激励。
第二章 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第三条 专家来源
专家主要从以下领域遴选:
领域一:医疗机构与临床专家:
1.学科带头人与科室主任:在目标疾病领域的全国或区域性顶级医院中,寻找担任科室主任职务的资深医生(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学术影响力)。
2.关键临床试验研究者:寻找曾主持或参与过同类产品重大临床试验的首席专家(能深刻理解临床开发流程、法规要求和终点选择)。
领域二:科研院所与学术界:
1.知名高校教授/研究员: 来自药学、化学、基础医学等领域的教授学者(能提供疾病机理、新靶点发现、技术平台(如 AI 制药)等方面的洞见)。
2.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从事“从实验室到临床”转化研究的专家(处于基础研究向应用转化的最前沿,能提供前瞻性的技术判断)。
领域三:行业与政策专家:
1.前政府监管部门领导:已退休或离职的药监、医保、审评审批部门资深官员(能提供关于注册法规、技术指南、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等宝贵建议)。
2.医药行业研究专家:来自行业政策信息平台的资深顾问或市场专家(能洞察行业竞争格局、发展趋势,能帮助评估企业发展方向、产品的经济价值和推广策略)。
3.其他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的特殊专业或领域人才。
第四条 专家入选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深厚造诣、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本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具有前瞻性视野。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专委会的相关活动。
5.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冲突,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与利益冲突声明。
第五条 专家库建立流程
第一步: 提名推荐,由公司研发、销售、市场、战略等部门提名推荐,或由现有专家引荐。
第二步: 信息收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部门(如战略运营部或研发部门)负责收集专家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与背景调查。
第三步: 双向交流,公司指定高管与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确定合作意愿,洽谈合作方向和具体细节。
第四步: 审批入库,专家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正式纳入外部专家库。
第五步: 签署协议,由公司高管代表公司向专家发放聘书、签署保密协议、服务协议等文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专家库动态管理
定期评估:每年对在库专家的参与度、贡献度及专业相关性进行一次评估。
信息更新:及时更新专家的联系方式、研究方向及最新成就。
退出机制:专家出现以下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退出:
(1)本人主动申请退出;(2)因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胜任;(3)评估不合格或多次无故不参与活动;(4)存在严重违反本办法或协议的行为;(5)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况。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专委会核心职责
专委会应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以下方面的专业咨询与建议:
1.前沿趋势研判:针对疾病领域、靶点研究、技术平台等前沿科学动态提供洞察。
2.产品立项评估:对新产品立项的科学性、创新性、临床价值和市场潜力进行评估。
3.研发策略指导:对临床试验方案设计、靶点选择、患者人群定位等提供专业意见。
4.市场战略咨询:协助分析竞争格局、市场准入策略、产品差异化定位等。
5.政策法规解读:解读国家医药监管、医保、集采等相关政策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6.其他事项:公司委托咨询的其他重大战略或技术问题。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八条 组织形式
专委会不设常驻机构,根据咨询议题的需要,由申请部门发起,从专家库中灵活抽选相关领域的专家,以以下形式开展工作:
1.专题咨询会议: 针对特定议题(如产品立项会)召开会议,可线上或线下进行。
2.一对一深度访谈: 就具体问题与个别专家进行深入交流。
3.书面征询意见: 将相关资料发送给专家,征求其书面意见。讨论会议结束后,申请部门要形成《专家咨询会议纪要》、《专家意见报告》或明确的、共同的建议结果,作为公司决策或执行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 激励与报酬
第九条 激励方式
为感谢专家的智力贡献,公司提供以下形式的激励:
专家顾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聘请专家顾问,按月、季度或年度固定支付顾问费。
劳务报酬:根据咨询活动的时长、复杂程度及专家的资历,支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税后劳务报酬。
学术支持:在合规前提下,可支持专家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文献专著或开展非竞争性的合作研究。
节日问候:逢年过节,安排公司高管对专家进行节日拜访和问候,以保持联络,传达感谢。
荣誉激励:对贡献突出的专家,可颁发“荣誉顾问”证书,并邀请参与公司更高级别的战略研讨会。
第十条 报酬支付
专家报酬在咨询活动结束后,由专委会管理部门根据《专家服务协议》及实际参与情况,经公司讨论评估后确定具体金额,按公司财务流程申请支付。
所有专家劳务报酬的支付均需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及行业反商业贿赂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解释权
专委会的日常联络维系工作由公司药物研究院负责,本办法由药物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