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制度(P01-07-02)
1. 目的与意义
我公司与多个大学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机会。为利用好实习平台,培养人才,为公司服务,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3. 实习生的类型
我公司可向在校大学生提供以下几种实习机会:
1 )假期实习:在校大学生自发,或经推荐,利用寒暑假到企业进行短期的社会实践;
2 )毕业实习:在校大学生根据学校的培养方案,到企业进行毕业实习;
3 )研究生实习:由联培高校向我公司派送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工作,完成相应的研究课题。
4. 假期实习的管理
4.1. 招收对象:利用假期时间自发到企业参加实习的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 。
4.2. 时间期限:假期实习一般不超过2个月。
4.3. 协议类型:学生与公司签订《大学生假期实习协议书》(见附件二)。
4.4. 实习待遇:提供免费工作餐。不提供住宿,不提供报酬。
4.5. 考核坪价:学生如有需求,实习结束时,由企业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表现做出书面评价,人力资源部盖章。
5. 毕业实习的管理
5.1. 招收对象:根据学校的培养方案,通过学生及企业双向选择,到企业进行毕业实习的大专及以上院校学生。
5.2. 时间期限:实习不少于3个月。
5.3. 协议类型:学生、学校、企业三方签订实习协议。
5.4. 实习待遇:公司提供实习津贴、工作餐 、住宿。 实习时间 超过3个月可享受公司实物福利。
5.5. 月度绩效考核 :
每月开展考核(入职当月不参与考核)。用人部门需在每月27日前完成绩效评分。根据月度绩效坪分确定考核等级以及对应的绩效系数,见表1。
由下式计算并发放实习津贴:
实习津贴=实习津贴基数×当月出勤天数×绩效系数
实习生如累计两个月绩效低于80分,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将终止实习协议。
5.6. 实习期末考核:
一般在每年5月份,对当年毕业生进行实习期末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专业知识测试),实操考核(岗位技能评估),工作表现综合评价(含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学习能力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表 1
| 考核等级 | 定义 | 月度绩效坪分 | 绩效系数 |
|---|---|---|---|
| A+ | 远超预期 | 绩效≥105 | 1.1 |
| A | 超预期 | 100≤绩效<105 | 1.05 |
| B | 完成目标 | 95≤绩效<100 | 1.0 |
| C | 接近目标 | 90≤绩效<95 | 0.95 |
| D | 低于目标 | 80≤绩效<90 | 0.9 |
| E | 远低目标 | 绩效<80 | 0.8 |
6. 研究生实习的管理
6.1. 招收对象:联培高校向我公司研究生工作站派送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6.2. 时间期限:不少于6个月。
6.3. 协议类型:学生、学校、企业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和保密协议。
6.4. 实习待遇:公司提供实习报酬、工作餐、住宿。实习时间超过3个月可享受公司实物福利。
6.5. 月度绩效考核:
每月开展考核(入职当月不参与考核)。用人部门需在每月27日前完成绩效评分。根据月度绩效评分确定考核等级以及对应的绩效系数,见表1。
由下式计算并发放实习津贴:
实习津贴=实习津贴基数×当月出勤天数×绩效系数。
实习生如累计两个月绩效低于80分,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将终止实习协议。
6.6. 实习期末考核
根据实习期间的研究成果、论文质量,并参考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7. 实习生通用管理规定
7.1. 实习生应当依从人力资源部的安排进行入职体检。如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人力资源部可协调调换岗位。如无合适岗位可调换,应当劝退实习生。
7.2. 新入职实习生应认真学习公司的《员工手册》,充分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
7.3. 新入职实习生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了解公司、所在部门、所在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
7.4. 实习生到岗一周内,所在部门应当为实习生指定指导老师,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实习生所在岗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实习生在岗实习期间的带教培训,考核评价,论文指导等工作。
7.5.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应当服从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违纪行为,参照《员工手册》进行定性分类,给予相应处罚处分。
对轻微过失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对于甲类过失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同时通报学校;
对于乙类过失行为,参照《员工手册》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书面警告,同时通报学校;
对于丙类过失行为,公司将解除实习协议并通报学校,同时公司保留经济处罚和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权力。
7.6. 实习生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利用公司资源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实习生离职后不得带走任何与实习期间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所有电子版本形式的资料)。
实习生所撰写的实习总结,须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不涉及技术秘密后,才能交给学校,同时人力资源部留存副本一份。
实习生所撰写的毕业论文、研究论文、专利说明书等可能涉及技术私、密的著作,须先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脱密后,才能交给学校或公开发表,同时人力资源部留存副本一份。
7.7. 在实习期间,实习生提前离职的,或实习期满离职的,实习生应才是前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审批后,将书面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即自行离职的,将按违纪行为向学校通报。
7.8. 学生实习期满并取得毕业证书后, 可应聘至公司相应岗位。对于实习期间的表现优秀的实习生,公司根据需求情况,将优先考虑录用。在公司实习期达到6个月以上的实习生,如毕业后被公司录用,在试用期内可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直接参与员工绩效考核。
8. 附件
附件一:实习生月度绩效考核表
附件二:大学生假期实习协议书
变更历史
| 版本 | 执行日期 | 变更内容 |
|---|---|---|
| 01 | 2023.07.10 | 新文件 |
| 02 | 2025.07.21 | 毕业实习/研究生实习的管理增加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