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导师制管理方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制度,加快人才成长,传承组织经验与文化,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以顶岗为目标培养的实习生及校园招聘入职的应届新员工,同时适用于所有导师。
导师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作为导师制的统筹管理部门,承担制度运营、过程督导与服务支持职责。
(一)导师资质管理:审核部门报送的导师匹配名单,备案导师异动信息,审批延长带教申请,并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导师资格。
(二)过程跟进与支持:牵头做好宣贯培训、过程跟进与结果应用,协调处理带教中的异常情况;定期收集导师和学员反馈,形成运行报告并视需要修订制度;定期编制带教统计报告,反映带教情况。
(三)评价与激励管理:组织学员满意度评价及管理导师考核评价,依据评价等级核定并发放导师津贴;对评价为“待改进”的导师联合部门协助改进;组织年度“金牌导师”评选;审核晋升中的导师经历要求。
第四条 导师的职责
每位新员工原则上配备管理导师与业务导师各一名。管理导师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是新员工适应、学习和成长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新员工从入职至转正阶段的企业文化、职业发展及思想疏导工作,同时跟进评估业务导师的带教工作。
业务导师由新员工的直接上级担任,负责业务问题的指导与专业能力的提升。若部门负责人与直接上级为同一人,则管理导师与业务导师由该人统一担任。一名管理导师带教一般不超过5人,一名业务导师带教一般不超过2人(生产体系可根据车间情况适当放宽)。
如涉及轮岗安排,应配备轮岗导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内训师参与。轮岗导师的单人连续辅导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周,且应提前制定轮岗期间的带教目标与计划,轮岗结束后提交带教总结(附件2:轮岗培训计划表)。
优先鼓励公司内训师担任业务导师或轮岗导师。
导师因离职、岗位变动、长期请假等无法继续带教的,部门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替补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一)管理导师
1.核心定位:关注学员的长期发展与整体融入,做好方向引导与资源协调。
2.具体职责:
(1)为业务导师提供必要的业务背景与情境信息。
(2)跟进业务导师辅导过程,了解带教落实情况,必要时给予支持与调整。
(3)协调部门资源,为学员创造业务学习与实践机会,推动其尽快掌握岗位所需能力。
(4)如有轮岗计划,应提前对接轮岗部门负责人,指定轮岗导师或内训师。
(5)指导学员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帮助其理解企业文化,关注思想动态与适应情况。
(6)辅导周期结束时,与业务导师、轮岗导师、学员共同进行项目总结,旨在复盘整个辅导周期的收获、成长与不足,并为学员下一阶段发展提供建议。
(二)业务导师
1.核心定位:学员培养期内的主要带教人,对日常带教效果直接负责。
2.具体职责:
(1)学员入职前提前对接,介绍岗位基本情况与前期学习建议,帮助其做好上岗准备。
(2)结合学员实际制定并更新带教计划(附件1:入职带教计划表),定期跟进辅导情况。
(3)学员与业务导师一同工作,导师通过工作中的即时指导、操作示范、安全提醒、问题解答等方式进行带教。
(4)根据培养需要规划轮岗安排,提前与轮岗导师联系,介绍学员基本情况、学习目标与期望的带教重点。
(5)定期与管理导师、人力资源部沟通学员成长情况,反馈带教中的进展与问题。
(三)轮岗导师
1.核心定位:学员在轮岗期间的具体指导人。
2.具体职责:结合轮岗目标制定带教计划(附件2:轮岗培训计划表)并组织落实,确保学员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第五条 导师选拔流程
部门负责人参考【WILL模型】,基于导师擅长领域、风格与学员发展需求、个性特点,将学员与导师匹配,并将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导师,并纳入导师管理。
所有导师候选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维度的要求(WILL模型):
W-意愿:具备强烈的利他精神和成就他人的意愿,热衷于知识分享与经验传承。
I-品行:高度认同并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在同事中拥有良好口碑与信誉。
L-潜质:具备良好的同理心倾听、逻辑化表达、建设性反馈等能力,展现影响他人的潜力。
L-专业:C及以上职级,拥有丰富的成功实践经验和可萃取的方法论。
第六条 导师的评价和激励
业务导师评价由【学员满意度评价】与【管理导师考核评价】两个维度构成,取两者平均分,以综合反映导师的带教成效,为体现评价过程中的客观和公正性,避免影响师徒关系,最终评价分数仅对管理导师公开。评价工作于带教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业务导师以月度为评价周期。
(一)业务导师的评价体系
1.学员满意度评价-业务导师
由学员对导师的带教行为进行匿名评价,侧重导师在日常指导中的表现。使用《学员满意度评价表-业务导师》(附件3)进行收集,对带教多个学员的导师,取学员评价平均分。
2.管理导师考核评价-业务导师
由管理导师对业务导师的带教工作进行评价,侧重导师的带教过程与结果达成。使用《管理导师考核评价表-业务导师》(附件4)进行评价。
(二)轮岗导师的评价体系
1.学员满意度评价-轮岗导师
由学员对轮岗导师的带教行为进行匿名评价,侧重导师在轮岗期间的指导表现。使用《学员满意度评价表-轮岗导师》(附件5)进行收集,对带教多个学员的导师,取学员评价平均分。
2.管理导师考核评价-轮岗导师
由管理导师对轮岗导师的带教工作进行评价,侧重轮岗期间的带教过程与结果达成。使用《管理导师考核评价表-轮岗导师》(附件6)进行评价。
(三)评价等级与应用
| 序号 | 最终得分 | 评价等级 | 津贴发放 |
| 1 | 90 分及以上 | 优秀 | 全额发放 |
| 2 | 80-89 分 | 良好 | 按90 %发放 |
| 3 | 60-79 分 | 待改进 | 按80 %发放 |
| 4 | 低于60 分 | 不合格 | 不发放 |
评价为“待改进”的导师,由人力资源部与所在部门沟通,分析原因并协助改进;累计两次评价为“待改进”或一次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导师的激励
采用“基础津贴+年度荣誉”的组合模式。基础津贴体现导师承担的带教任务价值,按辅导关联性等级发放,业务导师和轮岗导师享受;年度荣誉表彰标杆,营造尊师重道文化。
1.基础津贴
业务导师与轮岗导师在履行带教职责期间,将获得相应基础津贴作为报酬。该基础津贴发放标准为每周200元,按税前形式发放,此津贴不纳入个人年薪标准,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单个学员的带教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因培养需要确需延长的,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期内津贴标准不变。
导师实际承担带教任务满一周方可计发津贴,不满一周不予核发。学员当月请假的,津贴按当月实际带教天数比例折算。
津贴在带教周期结束后一次性核发,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价结果确认发放金额。
2.年度荣誉
由公司高层、核心业务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组成评选委员会,结合导师评价结果、带教贡献度、学员满意度等维度,评选年度“金牌导师”,颁发专项奖励。导师经历将作为内部晋升、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其他激励
(1)晋升条件:若部门中有校招新员工,则担任导师的经历将作为员工晋升至副高级及以上职级的加分条件之一。
(2)发展机会:优先推荐导师参加外部培训、行业峰会等学习交流机会。
(3)带教纪念品:每次带教周期结束后(周期不少于2个月),导师可获得一份带教纪念品,作为对每一次付出的即时认可。
第七条 结语
导师制不仅是新员工融入与成长的关键支撑,更是组织经验传承与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抓手。
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地。后续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将牵头做好宣贯培训、过程跟进与结果应用,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管理导师,应切实履行方向引导与资源协调职责;业务导师作为业务带教责任人,应以专业态度投入日常指导;轮岗导师作为重要补充,应在短期带教中做好知识传递与经验分享。
导师制不仅是制度的安排,更是文化的传承。希望每一位导师都能在带教中感受到价值,每一位学员都能在成长中获得力量,共同营造“传帮带、共成长”的组织氛围。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
附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 01 | 入职带教计划 |
| 02 | 轮岗培训计划表 |
| 03 | 学员满意度评价表-业务导师 |
| 04 | 管理导师考核评价表-业务导师 |
| 05 | 学员满意度评价表-轮岗导师 |
| 06 | 管理导师考核评价表-轮岗导师 |